2019年春季芜湖镜湖区第二次教师资格证书领取时间8月20日—8月21日(每日9:00—11:30,15:00—17:00)领取所需材料: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申报时未交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的应届毕业生同时须携带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领取地点:镜湖区教育局人事科(长江中路51号,镜湖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七楼705室)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及认定申请表一份(存入个人人事档案),不得代领。根据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规定,对于不符合认定条件(如未能如期取得合格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将取消教师资格。
发布时间:2019-08-19 18:25:18
责任编辑:hn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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