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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长沙市芙蓉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7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9-04-16浏览次数:8260

根据《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为芙蓉幸福教育提供人才保障,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70名,其中初中教师10名,小学教师58名,幼儿教师2名。

  一、组织领导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芙蓉区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协调,区编制部门全程参与,区纪委监委驻区政协机关纪检组全程监督,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聘用人员的管理

  1、招聘录取人员列入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

  2、招聘录取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

  3、招聘录取人员的岗位等级待参加用人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招聘范围

  (一)毕业生: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2019年毕业生(需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在读的全日制非2019年毕业的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二)在职人员:截止到2019年8月31日,有一年及以上在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与报考学科一致的任教经历(不含实习任教经历)且本学期仍在教学岗位的教师。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合同期内的特岗教师和2019年毕业的公费师范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身心健康,符合教师所必备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中学教师岗位

  (1)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24日以后出生)。

  (2)要求具有师范专业全国普通高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层次和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语文、英语学科的普通话水平达二甲,其他学科达二乙;应聘英语教师岗位的人员英语达CET六级或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水平。

  2、小学教师岗位

  (1)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4月24日以后出生),具有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称号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8年4月24日以后出生)。

  (2)毕业生要求具有师范专业全国普通高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在职教师要求具有全国普通高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且高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3)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层次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语文、音乐学科的普通话水平达二甲,其他学科达二乙。

  (4)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学科的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要一致。

  3、幼儿教师岗位

  (1)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1993年4月24日以后出生)。

  (2)要求具有学前教育专业全国普通高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达二甲。

       五、招聘岗位及职数

  岗位代码

  学校类型

  学科

  岗位类型

  职数计划

  备注

  1

  小学

  语文

  在职

  14


  2

  小学

  语文

  毕业生

  14


  3

  小学

  数学

  在职

  6


  4

  小学

  数学

  毕业生

  6


  5

  小学

  音乐

  在职

  2


  6

  小学

  音乐

  毕业生

  1


  7

  小学

  体育

  在职

  3


  8

  小学

  体育

  毕业生

  4


  9

  小学

  美术

  在职

  1


  10

  小学

  美术

  毕业生

  2


  11

  小学

  信息

  在职

  2


  12

  小学

  信息

  毕业生

  1


  13

  小学

  科学

  在职

  1


  14

  小学

  科学

  毕业生

  1



  小学小计



  58


  15

  中学

  语文

  毕业生

  2


  16

  中学

  数学

  毕业生

  2


  17

  中学

  英语

  毕业生

  2


  18

  中学

  物理

  毕业生

  2


  19

  中学

  政治

  毕业生

  2



  中学小计



  10


  20

  幼儿园

  学前教育

  毕业生

  2



  幼儿园小计



  2



  合计



  70


  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5(含1﹕5),达不到比例的,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六、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程序

  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入围人员资格审查——入围人员面试与试教——体检——考察(含资格复核)——确定拟录用人选——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二)时间安排

  1、发布公告:4月15日将在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长沙市教育局官网、芙蓉区幸福教育网站(edu.furong.gov.cn)、芙蓉区公开招聘教师网站(zhaopin.edu.furong.gov.cn)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时间:4月24日—4月26日共三天(每天8:00-20:00)。报名截止时间4月26日20:00。请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芙蓉区公开招聘教师网站(zhaopin.edu.furong.gov.cn)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条件以招聘简章为准。报名时需要上传相应资料原件的图片,图片要求为JPG格式,长宽不超过800*600,大小不超过1M。

  在职类:①身份证(正反面)、②学历证(第一学历、高学历)、③教师资格证、④普通话证、⑤工作经历及现任职务证明材料(可使用附件中的模板或提供劳动合同、聘书、年度考核表、社保证明等)、⑥其他(如破格人员的特级教师或正高职称证书等);

  毕业生类:①身份证(正反面)、②大学就读期间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盖章)、③师范专业就读证明(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可使用附件中的模板)、④普通话证、⑤就业推荐函(有院校推荐意见及盖章)、⑥其他(如报考英语岗位人员的英语等级证书等)。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简章及相关职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提交的信息应当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和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4月24日—26日共三天。组考单位对考生提交的信息及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因考生个人提交信息缺失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由考生个人承担责任。

  4、打印准考证:时间为5月9日—10日共两天(每天8:00-20:00)。考生登陆芙蓉区公开招聘教师网站(zhaopin.edu.furong.gov.cn),输入身份证号以及密码,自行打印准考证。

  5、现场采像、笔试:5月11日(周六)(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安排和芙蓉区公开招聘教师网站公告)。

  (1)开考前20分钟,考生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室进行现场采像。

  (2)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招聘岗位的笔试,文化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的笔试合并进行,分值共100分。

  (3)考试时限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后,报考同一岗位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小学语文、小学数学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其他学科按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6、资格审查:时间为5月25日(周六)上午。入围人员需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毕业生: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就业推荐函、就读期间成绩单、《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受理通知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外语水平等级证书》(只有报考英语岗位的需要)、师范专业就读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②在职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含第一学历和高学历)、《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及现任职务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放宽年龄的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等破格人员提供相应资质材料。

  不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入围资格,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能进入面试和试教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7、面试与试教(考核):6月1日(周六)。面试与试教的具体时间要求和地点见芙蓉区公开招聘教师网站(zhaopin.edu.furong.gov.cn)上通知,未按时参加者责任自负。面试与试教合并进行,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面试与试教总分为100分,去掉一个高分和一个低分后的平均分作为应聘者面试与试教的后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与试教的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与试教成绩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8、成绩合成:笔试成绩、面试与试教成绩按照4﹕6的比例合成考生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与试教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排序。

  9、体检:体检对象以招聘计划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待产假期满后再进行体检。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与试教成绩达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10、考察及资格复核:由区教育局组织相关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含资格复核)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进行。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弃权等情况,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与试教成绩达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次递补一次,且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11、公示与录用: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区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录取人员按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七、其他

  1、笔试成绩、面试与试教成绩、总成绩可登录芙蓉区公开招聘教师网站查询。资格审查对象名单、面试与试教对象名单、体检对象名单、考察对象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均在芙蓉区公开招聘教师网站(zhaopin.edu.furong.gov.cn)予以公示。

  2、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录用的各个环节,对从报名到聘用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随意放弃等行为的,记入芙蓉区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芙蓉区机关事业单位选调招聘考试(因特殊原因缺考的,须在笔试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向芙蓉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提交书面说明)。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方案由芙蓉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业务咨询:芙蓉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0731-84683254

                                     0731-84683244 

  监督电话:

  芙蓉区教育局监察室        0731-84683253

  芙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1-84683263

  技术支持:

  芙蓉区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 0731-84896530

           教师招聘技术支持专用QQ号     2449328525

  附件:


工作经历证明(公开招聘).doc

师范专业就读证明.doc

 芙蓉区教育局

芙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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